农林牧渔企业所得税免税的条件: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
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农林牧渔企业所得税优惠属于税额式减免,不属于税基式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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