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的鉴定机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经济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高级经济师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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