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资产评估师制度在1995年,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印发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职发【1995】54号),国家于1995年5月10日开始实施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
资产评估师制度全称为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并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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