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政府采购来源方式如下:
1、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2、邀请招标采购,是指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3、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创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5、询价采购,是指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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