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减免的房租在税务处理上,以出租人和承租人所签订的合同为基准,若属于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免租期情况的,不视同销售且无需缴纳增值税;若属于租赁合同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免租期情况的,则应视同销售且缴纳增值税。
而除了针对增值税方面的税务处理外,按照《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中第8条的内容要求,对疫情期间主动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方可向主管税务机关了解减免税费的明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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