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是副高级职称。高级经济师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要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需要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在此期间考生需要参加并通过评审,方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考试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