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个税一般包括“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个税和“经营所得”项目的个税。
其中针对“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税的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针对生产经营所得个税的计征可以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查账征收方式下的计算公式为:
经营所得个税应纳税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核定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下的计算公式为:
经营所得个税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