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初级会计证书补贴领取方法如下:
1、企业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天津市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到所在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区人力社保局职业技能培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区培训管理部门接到职工申请后,对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真伪和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情况进行审核。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对申请人参加失业保险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未通过的需将结果和理由告知申请人;
3、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每月末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汇总报送应享受补贴人数及补贴金额,并提出资金需求申请。市人力社保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区人力社保部门拨付补贴资金,由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将补贴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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