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盖章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有关规范的要求,在对约定事项实施必要的实际程序后出具的审计报告上加盖个人印章,表明注册会计师对此报告负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印章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编排编号,中注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类业务报告,需分别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主任会计师或被授权副主任会计师印章以及负责项目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印章。如若会计师事务所为合伙制,则需要分别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其中一位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印章以及负责项目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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