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1.个别计价法: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2.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具体方法是:收入存货时,逐笔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金额。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4.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的合计额,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的合计数,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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