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给的钱需要根据退回相关的业务性质计入相应的科目,若税务局退回的钱为税费时,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若税务局退回的钱为社保费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具体会计分录为:
1、企业收到税务局退回的税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或房产税、所得税等科目)
2、企业收到税务局退回的社保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社保)
除了以上的账务处理外,若企业收到税务局退回的钱且该笔款项符合政府补助性质的,需要通过“其他收益”科目或“营业外收入”科目并按照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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