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的现金净流量相等时,投资回收期计算公式:投资回收期=原始投资额/年现金净流量。当各年的现金净流量不相等时,假设投资额在第n年与n+1年之间收回,计算公式为:投资回收期=n+第n年年末尚未收回的金额÷第n+1年的现金净流量。
投资回收期是使投资项目投产后获得的收益总额达到该投资项目投入的投资总额所需要的时间(年限)。项目投资回收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资本的周转速度,资本周转速度愈快,回收期愈短,风险愈小,盈利愈多。但投资回收期没有全面地考虑投资方案整个计算期内的现金流量,即只考虑了回收之前的效果,不能反映投资回收之后的情况,无法准确衡量方案在整个计算期内的经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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