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课通常是指地方政府动用税收优惠等各种手段吸引外来投资、拓展本地税源和增加税收收入的行为,也称引税。
旧时中国历代政府向运销食盐的盐商征收的盐税。宋朝以后行引法,凭引运销食盐,故名。神宗熙宁时,实行变法,一方面把盐价提高,一方面置盐引。引,即运销凭证。商人买引,可以在引地运销,其他人不得在此运销。崇宁时又按买地的远近,分为长引和短引。短引限一季,长引限一年。在这期间,准许商人批盐运销。盐引之法从此开始。南宋以后,赵开复又变法,在四川实行。设置合同场,收引税钱,令商人交钱买引。井户(盐的生产主)则按照定额煮盐,商人向官府缴土产税。税越大盐价也就越高。盐税中,引课收入占极大比重,称正课。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