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指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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