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的科目有《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门,其中《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两门考试科目的总分各为140分,考生取得84分以上的分数即为合格。
《经济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主要考察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法律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检验考生是否具有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基础知识和能力。《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考生可以根据自身要求择一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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