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报名审核地所属的区县财政部门领取。
领取证书有自取或邮寄两种方式,自取证书需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审核点领取(代领取证书的领取人需携带本人及证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方可),选择邮寄证书可由考生登录“济南市财政局官网”(http://jncz.jinan.gov.cn/)→会计服务→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邮费到付)。
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建议考生采取邮寄的方法领取证书。
已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则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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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型号:联想X220
系统版本:Windows7
浏览器:谷歌Chrome
该方法适用其它机型和系统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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