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当月增加当月摊销。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企业应当以月为单位进行摊销,并自可供使用的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则不再摊销。这与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相反,对于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
企业应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并通过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摊销方法进行摊销,对于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无形资产,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需注意的是,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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