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即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政策的条件要求企业应当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确认条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中第二点的内容规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可以确认为小型微利企业。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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