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是专门用于缴纳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一种缴款书。它与通用缴款书的区别在于它多了一联收据联和少一联存根联,增设的收据联作为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的证明,由纳税人转给购货的出口企业,其他各联用途与通用缴款书一致。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
税收专用缴款书是纳税人直接向国库经收处缴纳税款时使用的凭证。它既不能用于直接或委托代收现金,也不能用以征收其他财政收入或地方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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