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透支是指财政部门在财政存款支用完后在规定限额内继续签发支票并由银行垫支的款项。在我国,只有中央财政拥有财政透支权力。
财政透支主要是为了解决年度预算中先支后收的资金矛盾或弥补财政赤字,财政收支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三种情况,分别是收支相等、收大于支出现结余、支大于收出现赤字。在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中,一般出现结余或赤字的情况,较少出现收支相等的情况,而财政赤字则是财政在分配时所形成的购买力超过产品可供量,是过头分配的情况。当出现财政赤字时,可运用在中央银行账户上的历年财政结余和发行国债及向银行透支的方式进行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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