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和实体法的主要区别是: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
程序法和实体法还包括内容和功能上的区别:程序法基本包括民事程序法、刑事程序法以及行政程序法。实体法主要包括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事法等。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和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实体法的主要功能在于规定和确认权利和职权以及义务和责任。法律上的权利是法律关系主体(也称为权利主体),这种权利的实现归根结底将给权利主体带来有形或者无形的利益。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