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劳动收入,是指劳动收入以外的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各种收入,主要包括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其中财产性收入,是指各种投资收入,如投资所得股份分红、股息,购买国债所得债息,股票市场炒股所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以及凭借各种知识产权、土地房产权等所得收入,如技术发明成果、专利折合股份所得分红、商标商誉转让所得收入、稿费之外另付的版税、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房租等;经营性收入是指经营所得超过平均利润率并由股东会同意支付给经营者的部分;转移性收入是指遗产、馈赠以及通过再分配所得的国家支付的救济金、扶贫款等。非劳动收入又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要素收入、政府转移支付和捐赠。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