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要考《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高级经济实务》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考试通过后,须参加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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