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总分140分,及格分数为84分;高级经济师考试总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经济师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经济系列考试(初、中、高级)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均设有《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高级经济师考试设有《高级经济实务》一门科目。其中,《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的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高级经济实务》的考试题型包括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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