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期间,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2、企业所得税减免:
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实际缴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其他税费减免: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减免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税金及附加——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疫情减免税额,应区分不同税种进行会计处理,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所得税费用”、“税金及附加——房产税”等科目进行核算。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