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口罩的会计科目,需根据使用部门确定相关损益科目,如“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等,并应在期末时,将损益科目的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企业购入口罩作为商品的,应通过“库存商品”科目进行核算,若企业疫情期间捐赠口罩时,还应当通过“营业外支出”相关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需注意,企业将外购的口罩用于职工福利,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处理,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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