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收到疫情期间由国家下发的稳岗位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企业使用稳岗位补贴并结转递延收益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企业收到疫情期间由国家下发的稳岗位补贴并使用时,可以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或“管理费用”等科目处理。其中企业所收到的由国家下发的稳岗补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第七条不征税收入的内容,因此属于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减除。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