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现已改为税金及附加,用来核算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金及附加,一般根据当月销售额或税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其相关税种计算公式为:
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城建税=(实际缴纳额消费税+实际缴纳额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额消费税+实际缴纳额增值税)×教育费附加费率;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额增值税+实际缴纳额消费税)×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