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不包括《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业务范围。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可得,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需要具有证明效力。
注册会计师除以上业务范围外,还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时,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所注册会计师按规定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