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一般考五科,分别是《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参加考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考生取得税务师资格证书后须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45分钟为一个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三级培训体系中,每年须参加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须完成不少于32学时,不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须完成不少于10学时,须参加地方税协和事务所组织的培训学时数按各地方税协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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