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是指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出租方,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即双方属于租赁合同关系。
其中,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财产。
租赁是转移财产使用权,而不转移物的所有权,这是租赁区别于买卖、赠与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主要特点。租赁具有临时性,不适用于财产的永久性使用。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