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中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为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向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报告公司最近六个月的经营情况的报告,又称半年报告。根据现行证券市场监管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上半年结束后60日内编制中期报告。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中期报告,应注意以下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中期报告类似于“总结”。一般时间长度为6个月,书写重点是上市公司在这“半年”以来的经营主要事项。对“半年”时间里的重要事项应重点反映,注意抓重点。事实上,这是整个社会和广大股票投资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切忌走过场,记“流水账”。需要及时撰写,内容真实、表述清晰、格式完整、数据准确,有利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情况和业绩。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