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岗位职责应包括: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
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