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级经济师论文发表要求:
1、作为主要编著者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或教材1部以上;
2、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3、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以及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专业论文2篇以上(提供论文宣读证明);
4、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以及作为主要承担人(排名前3)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重大经济问题撰写有一定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要求1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成果得到上级单位采纳或认可;
5、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高级经济师考试设有《高级经济实务》一门考试科目,考生需要取得该科目的合格成绩,并结合上述论文发表要求以及评审要求,通过评审即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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