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的资格考试科目一共有五个科目,分别是《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各科目合格标准为84分,满分为140分。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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