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企业在每一期间的义务取决于该期间将要提存的净额,企业应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支付给设定提存计划的提存金额,并作为一项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
在会计核算上,目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其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由职工承担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比如企业年金,企业按照职工工资的百分比计提缴存,缴存给年金基金后,盈亏结果与企业无关,收益亏损皆由职工自己承担。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