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年个税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所得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减专项扣除-60000-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年度速算扣除数。
其中,个人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80%+稿酬所得×80%×70%。
年应补缴或退税税额=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年中综合所得已申报预缴的税款。
需注意,年度汇算清缴计算时,无论一个纳税人是否按照实际工作满全年12个月,都应该将6万元按照实际扣除标准,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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