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量关税指以课税对象的重量容积、面积、长度等计量单位为标准,按固定单位税额计征的关税,从量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从量关税一般与从价关税相对应,从价关税指以课税对象的价值或价格形式为标准,按一定比例(多为税率)计算征收的关税,从价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相比起从价关税,从量关税的征收手续较为简便且容易计算,负责课税的人员只需核对货物的名称和货物的数量即可计算出税款,其缺点则在于对同一种商品不论其价格高低、质量优劣,均按统一税率计征,因此不利于税负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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