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各科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为100分。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具体是:《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综合阶段考试科目是《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由财政部考办颁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取得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合格成绩者,由财政部考办颁发全科合格证。全科合格证持有人将全科合格证丢失或损毁的,财政部考办不予补发。如有必要,全科合格证持有人可以向地方考办提出办理全科合格信息确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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