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初级职称考试科目为《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门科目,每科满分为140分。初级经济师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合格标准,历年来各个科目合格分数线均为84分。(部分省份单独划定省内合格标准,例如甘肃、贵州)
根据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初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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