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考初级会计证时,单位证明可通过在报名信息表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完成。考生在填写考试信息时,“工作单位”信息不是必填项,如果填写了工作单位的考生,在报名信息表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即可作为单位证明,没有填写“工作单位”信息的考生可以不用准备单位证明资料。
报考初级会计证的人员,需要清楚自身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即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在报名过程中需要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再缴费,缴费后报考信息无法自行更改。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