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税计税标准包括:
1、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共5级;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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