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电费补贴计“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在疫情期间收到电费补贴,可以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助、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捐赠利得等。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者“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要单独列示。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