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需要考八科,分别是《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和《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其中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共6科,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共2科。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取得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合格成绩者,由财政部考办颁发全科合格证。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全科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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