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转所步骤各地均有差异,一般步骤为:
1、申请人填写《转所表》,转出、转入资产评估机构在《转所表》上签署意见,由省外转入的评估师,还需加盖转出机构所在省级协会同意转出的意见。
2、本人携带上述有关材料到省评协办理。
3、省评协于每月1至10号工作日受理转所申请资料,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理完成。
4、省评协在接到转所申请人提交的转所材料后,经审查,符合转所条件的为其办理转所手续,并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系统进行转所操作。
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包括《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共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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