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融资规模的原则为居民原则、金融原则、合并原则和增量统计与计值原则。社会融资规模是全面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以及金融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总量指标。
居民原则,即社会融资规模的持有部门和发行部门均为居民部门,外商直接投资、外债和外汇占款均不计入社会融资规模。
金融原则,即国债发行不计入社会融资规模。但2019年12月起,央行将“国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
合并原则,即在统计社会融资规模时,要将金融机构相互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合并处理。
增量统计与计值原则,即在数据汇总方面,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和所有权关系相互轧差,不重复计算。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