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旅行社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支付旅游服务分包款、将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餐饮费、门票费、交通费、住宿费、签证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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