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两门84分合格,两门科目分别为《经济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和实务》,《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试卷满分为140分,即合格标准为84分。
初级经济师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通过考试即可获得职称。考生在查询初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后,如对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考生成绩发布后15日内,应向报考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处理。具体审核时间见当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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