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会计初级办理流程包括:
1、初级考试科目合格通过审核人员需下载《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此表。填写过程中可参照《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初级样表)。
2、本人持相关证件于固定时间内,到本人初级资格审核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填写《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正式表格),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衡水市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由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发放,具体安排应当参照衡水市财政局当年发布的领证通知公告。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