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务处理角度看,职工教育经费必须按规定提取,而提取的比例需符合《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的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税前扣除比例遵循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即税前扣除比例最高以8%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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